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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市即日起开展“智慧旅行社”评定工作

发布时间:2014年12月17日 来源:

省旅游局通知,自即日起开展智慧旅行社评定工作。旅行社可以向市旅游局提交申请材料,省旅游局受理后开始评审,最终评审合格的旅行社由省旅游局颁发“智慧旅行社”标牌。

据了解,智慧旅行社评定工作具体评定事项按照《山东省智慧旅行社评定标准》进行。智慧旅行社是指以旅行社信息化建设为基础,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渠道,充分利用信息技术,将旅游要素配置、游客招徕、旅游产品开发营销和旅游管理服务等旅行社业务标准化、数字化和智能化,实现高效管理运行和服务的新型旅行社。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:审定申请资格;核实申请报告;认定本标准的达标情况等。对经评审不合格的旅行社,予以告知,并指导整改。最终评审合格的旅行社,由省旅游局予以批复,颁发智慧旅行社标牌,并将利用省局网络营销资源免费给予推广和营销。